規劃要求,淘汰年產5.1 萬噸以下的化學木漿生產線、單條年產3.4 萬噸非木漿生產線和單條年產1 萬噸及以下廢紙漿生產線,以及窄幅、低車速、高消耗、低水平造紙機。
發改委、工信部、國家林業局日前印發《造紙工業發展“十二五”規劃》。規劃提出,2015年,預計全國紙及紙板消費量11470萬噸,比2010年年均增長4.6%;紙及紙板總產能為13000萬噸左右,總產量達到11600萬噸,年均增長4.6%。
規劃明確,加快形成符合我國國情的以廢紙纖維、木纖維為主,合理利用非木纖維的造紙原料結構。2015年木漿、非木漿、廢紙漿比重由2010年22.0%、15.3%、62.7%調整為24.3%、11.7%、64.0%。國內廢紙漿比重由38.0%提高到41.0%,國產木漿比重由8.4%提高到10.3%。
規劃要求,淘汰年產5.1 萬噸以下的化學木漿生產線、單條年產3.4 萬噸非木漿生產線和單條年產1 萬噸及以下廢紙漿生產線,以及窄幅、低車速、高消耗、低水平造紙機。
禁止采用石灰法地池制漿(宣紙除外)、限制新上項目采用元素氯漂白工藝(現有企業逐步淘汰),禁止進口國外落后的二手制漿造紙設備。完善“三廢”治理設施,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對經限期治理仍不能達標的企業或生產線要依法整頓或關停!笆濉逼陂g,繼續實行產業退出機制,調整和明確淘汰標準,量化淘汰指標,加大淘汰力度。新增日處理污水能力300萬噸,淘汰紙及紙板落后產能1000 萬噸以上。
規劃同時要求要優化企業結構,推進兼并重組,著力培育一批骨干企業,調整企業規模結構。努力提高產業集中度,到2015年形成紙及紙板年產100萬噸以上企業20余家,木漿年產100萬噸以上企業3家,排名行業前30名的企業紙及紙板產量占總產量的比重由目前的42.3%提高至4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