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造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兼副總經理謝金平因涉嫌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5萬余元,被控受賄罪,昨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據公訴機關指控,2003年下半年,某建筑公司老板莊某為了擴大在廣紙集團的業務范圍,尋找到了“話事人”謝金平。一開始,莊某在飯桌上給了謝金平1萬元,發現謝金平很愛錢,于是又分多次趁吃飯、洗桑拿等時機給謝金平共計人民幣7萬元。
丁某是另一家建筑工程公司的負責人,據其在公安機關的供述,在謝金平上任前其承包的工程金額只在60萬元左右。2005年,謝金平掌握集團全面行政職權,丁某瞄準這個關鍵點多次“攻關”,先后送上賄賂款6萬元。在謝金平的政策傾斜下,丁某的公司承包了廣紙集團工地路面維修工程等多項工程,金額過百萬。
后經查明,謝金平在2002年1月至2006年4月擔任廣州造紙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期間,利用分管后勤等部門的便利,為他人承建工程等提供便利,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21.1萬元,港幣2.2萬元,移動電話4部、掌中寶電腦1臺共折合人民幣2.27萬元。
針對公訴機關的指控,謝金平承認自己的確收了這些錢,但屬“禮尚往來”。他還稱,有一次打麻將自己更是大方地拿出4000元派給大家。至于“紅包”,他逢年過節也會封紅包給他們的小孩,每人一千元。謝金平還說,“他們個個都有好幾個小孩,我只有一個,這樣算起來,其實我們也就是禮尚往來。”
昨日庭上,謝金平向法院遞交了自己八級傷殘的證明,“那時在部隊軍演,腰受傷了,現在得了腰椎增生。對于受賄的指控我認罪,懇求法院輕判。”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