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集體林產權明晰到戶后,林農依托森林資源這一重要的生產資料,發展林業生產,開展多種經營,來自林業的收入大幅度增加,“溫飽靠耕地,致富靠山林”逐步成為現實。如楚雄州南華縣開們村民小組村民羅思平一家4口人,承包了50畝山地進行封山育菌,年收入達到8萬多元;騰沖火山、熱海景區林改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落實后,農戶每年從旅游公司直接獲得補償24.7萬元;羅平縣通過林改引進扶持培育林產業化龍頭企業――博林木業有限公司積極開拓國際國內市場,使木材制品效益倍增,拉動羅平縣的林木價格,每立方米增加了200-300元,全縣每年采伐5萬方,林農增收1000-1500萬元,2007年該企業支付當地群眾工資300多萬元,上繳稅收300多萬元;景谷縣永平鎮林農殷朝忠承包集體林地種植桉樹951萬畝,經測算5年后毛收入可達1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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