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內容:1990年,中央批準實施了以改善生態環境為重點的“一江兩河”(雅魯藏布江、拉薩河、年楚河)中部流域農業綜合開發工程項目,努力改善農牧民生存的生態環境。天然林保護工程實施后,江達、貢覺、芒康3縣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積227.2平方公里,退耕還林、退牧還草2695萬畝,解決農牧區120萬人畜飲水困難和飲水安全問題。
長期以來,達賴集團和支持他們的國際敵對勢力從未放棄分裂破壞活動,他們打著保護西藏生態環境的旗號,大肆誣蔑和指責西藏的建設和發展,蓄意炮制出一個又一個謊言:“西藏環境受到污染”“西藏自然資源受到嚴重破壞”……
然而,事實勝于雄辯。西藏的生態環境在經濟社會的發展過程中得到了有效保護。如今,西藏正在努力構筑宏大的世界屋脊生態安全屏障。
而恰恰相反的是,達賴集團精心策劃、組織、煽動的拉薩“3·14”打砸搶燒事件當日,拉薩市環境遭受嚴重污染。據西藏自治區環保局局長張永澤介紹,自2000年以來,拉薩市空氣質量優良率始終保持在95%以上,而今年3月14日則是拉薩歷史上空氣質量最差的一天。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以前,達賴所統治的舊西藏社會生產力水平極為低下,人與自然的關系基本處于被動適應自然條件和自然資源的單向索取狀態,根本談不上對西藏生態環境客觀規律的認識,更談不上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問題。
西藏的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起步于西藏和平解放后。1951年西藏剛剛和平解放,中央政府就組織“政務院西藏工作隊”,對西藏土地、森林、草場、水利和礦產資源進行科學考察和評價,提出了科學開發利用的意見,從而開啟科學認識、主動保護和積極建設西藏生態環境的進程。
西藏是南亞、東亞地區的“江河源”和“生態源”。中央政府高度重視西藏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投資力度也隨著綜合國力的增強不斷加大。
1990年,中央批準實施了以改善生態環境為重點的“一江兩河”(雅魯藏布江、拉薩河、年楚河)中部流域農業綜合開發工程項目,努力改善農牧民生存的生態環境。
用于西藏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的投入也不斷加大。“十五”期間,中央和自治區用于西藏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的投資達24億元,實施了拉薩拉魯濕地、納木錯自然保護區管護工程和那曲中部草地國家級生態示范區等建設工程。
2007年國務院批準的180個西藏“十一五”規劃項目中,僅生態環保與建設的項目就占23個,投資達到64.2億元。為了保護環境,西藏禁止發展造紙、化工等重污染、高耗能工業,并積極開展企業污染治理。
據西藏自治區環保局局長張永澤介紹,“十五”期間,西藏共關閉了水泥生產線9條、小鋼鐵廠5家、小造紙廠4家。截至2007年,西藏共投入8000多萬元用于污染防止,實現了污染企業的達標排放。
為有效保護柴薪消耗給環境保護帶來的壓力,去年在西藏12個縣建設農村沼氣1.48萬座,沼氣池產氣率基本達到100%,使7萬多農牧民用上了清潔的沼氣能源。西藏累計推廣太陽灶10萬多臺,建設太陽房、陽光溫室、太陽能熱水器12萬平方米,擁有近400座太陽能光伏電站。西藏光電設施總裝機容量約9000千瓦,占西藏總裝機容量的2%。通過推廣利用清潔能源,有效保護了農牧區植被。
“只要是影響生態環境的開發項目,哪怕是挖金子我們也不干!”西藏自治區主席向巴平措說。
從2008年1月1日起,西藏在全區范圍內全面禁止開采砂鐵(含其他重砂礦物)資源,這是繼全面禁止開采砂金資源后的又一項保護高原碧水藍天的重要舉措。而在2005年,西藏自治區政府發出公告,宣布自2006年1月1日起在西藏自治區內全面禁止開采砂金礦。
“十一五”期間,國家將投入100多億元資金構筑西藏高原生態安全屏障。根據規劃,這一項目涉及2006年至2030年期間包括天然草地的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及保護區建設、人工種草工程、防沙治沙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等共3大類14項工程。
“我們既不能用犧牲環境來加快發展,也不能用停止發展來保護環境。”西藏自治區主席向巴平措一語道破了西藏處理環保與發展的關系。
為了保護西藏碧水藍天,自治區政府始終堅持慎重發展工業的原則,在發展工業中努力做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絕不為了單純追求經濟效益和填補空白而盲目上馬項目。
在重點項目建設中,西藏始終把保護雪域高原生態環境放在首位,嚴格落實環保審批權。目前,西藏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執行率達90%,重點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執行率達100%,較好地落實了“環保第一審批權”。
在舉世矚目的青藏鐵路建設中,僅環保投資就達15.4億元,青藏鐵路建設還填補了中國大型工程建設中環保建設領域的多項空白。首次為野生動物修建遷徙通道;首次成功在高海拔地區移植草皮……如今青藏鐵路這條“綠色巨龍”被游客稱之為“生態之旅”。
據統計,目前西藏共建立了21個生態功能保護區、7個國家森林公園、3個地質公園、1個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建立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區40個,保護區面積達40.83萬平方公里,占全區國土面積的34.03%,居全國之首,使西藏擁有的125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39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在已建設的自然保護區內得到很好保護。
天然林保護工程實施后,江達、貢覺、芒康3縣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積227.2平方公里,退耕還林、退牧還草2695萬畝,解決農牧區120萬人畜飲水困難和飲水安全問題。
西藏的森林覆蓋率不斷增加,從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不足1%,上升到目前的11.3%,對生態環境改善起到了積極作用。到2007年,完成生態公益林建設22434公頃。
據有關部門監測,由于人工植被增加,西藏目前的風沙天氣明顯減少,如拉薩比30年前減少了32天,日喀則比30年前減少了34天。半個多世紀以來,西藏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就是為了改善西藏人民的生存條件,如今的西藏不僅經濟發展、社會進步,而且山川秀美、河流清澈、生物多樣、植物繁茂,是名副其實的“香格里拉”。(記者羅布次仁、拉巴次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