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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亞洲漿紙業集團之后,印尼的另一個漿紙企業——亞太資源國際公司(APRIL)也正式向債權人宣布不能支付貸款的利息。
亞太資源國際公司一名發言人前天對《亞洲華爾街報》表示,該公司無法支付12億美元債務的部分利息。因為最近國際漿價大跌,影響公司周轉,無法履行應負的義務。
他說,公司正同有關的銀行進行談判,要求展延支付相關的利息。
亞太資源公司也同亞洲漿紙業集團一樣,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該公司主要股東為印尼財團陳江河家族。陳江河是棉蘭人,以“雄鷹木材業”集團起家。亞太資源國際公司總部設在新加坡,主要工廠設在印尼廖內島與中國。
該集團在廖內的三家工廠,廖內漿紙公司負債5億5000萬美元,廖內紙業公司負債2億8000萬美元,廖內優越能源公司負債4億2800萬美元。
去年,印尼全國銀行重組機構突然同意該集團重組債務,并批準展延支付利息,曾引起多家外國貸款銀行的質詢與追究。
據銀行重組機構一名高級職員對《印尼工商日報》透露,外國貸款財團對印尼銀行重組機構如此草率同意陳江河提出的建議,表示不滿。而實際上銀行重組機構內部的大多數人也不同意陳江河提出的建議。
因為第一,廖內漿紙公司以出口紙漿賺取美元,目前國際漿價約每噸600美元,有良好漲價,比起去年同銀行重組機構簽“意向書”時,國際漿價每噸只有400美元,目前收入應大有改善。
第二,陳江河同意出售在中國的紙業公司,以取得資金在印尼擴建和付債。亞太資源國際公司在中國長沙擁有一家大型紙廠,在蘇州擁有紙業加工廠,并占有51%股份。按計劃,陳江河同意把股份出售給其公司伙伴“金默尼企業”(芬蘭)。
第三,按照銀行重組機構內部原則,在重組各企業債務時,不得展延有關利息或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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