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浙江頻道6月27日電 對經查實的環境違法企業,將受到從重、從嚴的處罰。為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日前,富陽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從嚴監管從重處罰違法排污企業的實施意見。
嚴管重罰違法排污企業
在富陽市環保局開展代號為“綠箭——滅鼠1號”嚴打暗管偷排專項行動的基礎上,此次從嚴監管,從重處罰違法排污企業的重點對象為:造紙企業;飲用水源保護區上下游重點化工企業;富春江沿江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和貯存企業。內容涉及打擊地下暗管偷排污水的行為,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轉、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的行為,污泥偷漏排的行為。
根據實施意見,對經查實的環境違法企業要從重、從嚴、從快進行處罰,一是媒體曝光。定期或不定期在富陽電視臺、富陽日報公布環境違法企業名單;二是從重處罰。對環境違法企業調整有序用電,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限電10天、15天、20天及以上不等的處罰;同時,罰款將按新的規定從重執行。
已有5家企業被曝光
據悉,截至5月底,已有5家有不法排污和嚴重環境違法行業的企業被曝光,查處各類環境違法案件102件,罰款140余萬元,對15家違法排污企業實施調整有序用電方案。受理舉報電話325個,舉報企業345家,查實違法企業101家。
水環境不同程度好轉
據環保部門監測表明,富陽市水環境質量較去年穩中有升,無論是富春江水質還是小流域水質,均有不同程度的好轉。
其中,地表水12個監測斷面5月份指標與去年同期相比,Ⅱ類水質增加3個,Ⅲ類水質減少3個,Ⅳ類水質持平,Ⅴ類水質均沒有。特別是大源溪流域的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濃度明顯下降。另外,隨著工作力度的不斷加強,群眾對環境問題的舉報、投訴較去年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