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沈陽11月18日電 新購進不到1年的生產設備,運行了一段時間后就停止工作,啥原因呢?經專家組的技術鑒定,原來在這套現代化生產設備的控制程序中,竟被設置了定時、限次運行的程序,因此機器才無法正常運轉。
。玻埃埃材辏翟拢保谷眨|市銘晟紙業有限公司與南海市平州寶索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簽訂了設備購銷合同,從寶索公司購買了一批近40萬元的經紙加工設備,為了防止機器運到后不能正常運轉,丹東市銘晟紙業有限公司的趙經理事先留了一手,從貨款中扣了20%的保證金,并在合同中加入機械調試合格全款付清的條款。
設備運到后,寶索公司派人進行了安裝調試,但是在調試過程中一些設備就不能正常運轉,這套設備經常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毛病,而且日班產量僅是約定設計能力的三分之一。這些小毛病讓趙經理很上火,而更上她上火的是,到了今年8月18日,兩臺全自動復卷機先后突然罷工了。
無奈之下,趙經理多次向寶索公司求助,希望派人來維修調試,但寶索公司則提出結清余款,趙經理則堅持,設備不調試好,余款不能付清,兩家僵持不下,趙經理想到通過法律途徑討個說法。10月12日,丹東市公安局振安分局向省質量檢驗協會提出技術鑒定的申請。由省質量檢驗協會組成的專家組隨即趕到丹東,對設備進了技術鑒定。經認真檢驗后,專家發現電腦控制程序中,被人為寫入了定時、限次運行等破壞程序,使該機鎖定不能正常運轉。
趙經理說,企業停產3個多月,損失上百萬元。丹東市萬鵬律師事務所律師門吉有說,賣方行為屬新《刑法》中規定的破壞生產經營罪范疇,有關部門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從民事責任上來說,目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這種技術陷阱如何追究責任,經濟賠償也沒有明確的核定標準,在這方面,法律還存在漏洞。防止技術陷阱,只能靠提高購買者的專業水平,另一方面,購買時還要索要相關的技術說明。(北國網吳昊報道) |